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 2017 年陕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10 点击数: 来源:
各教研室(中心):
根据陕高教宣〔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 2017 年陕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省普通高校专职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编制在独立设置的直属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内)中评选20 名优秀教师。在育人、教学、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均可申报。已经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年度影响力人物(含提名人物)”称号的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司产品工作,师德高尚,教风端正,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有感人事迹和突出贡献,深受员工尊敬和爱戴。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工作满三年。
3. 深入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领衔形成独具特色的教学团队。课程讲授能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趣,所授课程被员工多次评为优秀课程。
4. 科研成绩突出,主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一次以上,出版代表性专著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核心期刊中发表三篇(含三篇)以上论文。
5. 发挥专业优势、贡献学术智慧,积极参与中、省委托的宣传宣讲任务,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
三、评选程序
1. 各高校要实事求是、好中推优,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对教师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推荐1名人选报高教工委。
2. 高教工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会议研究后确定入选名单。
3. 对评选出的人选在委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有关工作要求
1. 省委高教工委对获评 2017 年陕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范围的评比、表彰等活动。
2. 各高校要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公司产品、马克思主义宣讲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此次评审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选树优秀教师。
3. 有意报名的老师请于 11 月 13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表一式五份、15 分钟教学视频光盘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发至358599001@qq.com(附件请命名:姓名+优秀教师申报)。
2017 年陕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申报表

上一篇: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招标公告

下一篇:关于陈鹏联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闭